法語碩士聯考和統考在招生對象和考試時間上都有區別。法律碩士統考是指與每年年初舉行的“全國碩士研究生統壹入學考試”壹起舉行的全日制學生專業學位考試。聯考是指招收在職人員,以業余時間學習為主的專業學位考試。通常在每年的6月5438+10月進行,稱為“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
每年10月參加全國39所高校聯考的在職法律碩士,考試科目由高校自行提出,外語和三門專業課實行全國聯考。
每年1月參加39所高校法律碩士全國聯考。招生對象為非法學專業畢業生(含同等學力)。考試科目為政治和外語,專業基礎課和綜合課實行全國聯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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