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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學的基本含義

法學(又稱法理學或法律科學)是研究法律及其現象和與法律有關的問題的專門知識。它是關於法律問題的知識和理論體系,是社會科學的重要課題。法律思想起源於春秋戰國時期的法家哲學。“法學”壹詞在中國先秦時期被稱為“刑名之學”,自漢代起有“法理學”之稱。在西方,古羅馬法學家烏爾皮亞努斯將“法律”壹詞(古拉丁語Jurisprudentia)定義為:人與上帝之間事務的概念,對正義和非正義的研究。現代法理學是研究法律的科學。然而,人們對法律與科學的關系存在不同看法,這主要涉及價值論研究是否科學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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