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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主體、客體、主體與客體的區別與聯系。

我糾正壹下,以上專家對“對象”的解釋可能不太確切。

所謂客體,是法律條文指向和保護的社會關系,不能說是權利義務指向的客體。對象是具體的,而對象是抽象的。比如刑法規定有危害公共安全罪。在這類犯罪的法律關系中,客體是指受刑法保護並被犯罪行為破壞的“公共安全”,是壹種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因此,法律客體是抽象的表示,而不是具體的行為或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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