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研究和應用的區別,更像是理論型人才和實踐型人才的區別。比如,如果法學是研究型的,他側重於法學的學術研究,而如果是應用型的。就是我們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從業者,比如律師、法官、檢察官,都是實踐型人才。
應用法學主要是培養應用能力強、實踐水平高、法律基礎知識理論基礎紮實、吸收多元化專業知識的學習能力強的人才。研究型專業是相對於應用型專業而言的,主要培養學生的基礎理論知識,理論多於實踐或應用,因此屬於學術型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