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兩者的研究對象本質上是壹樣的,只是研究方法、側重點和內容不同。
法學以法律現象為研究對象,包括對象的各種研究活動和認知成果。
法理學也以法律現象為研究對象,但更關註這些法律現象背後的本質問題,如法律的產生、本質、功能等,這也是法律問題中最基本的問題。
希望能幫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