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號信是需要去郵局窗口掛號的信。
掛號信與普通信件的區別如下:郵寄方式不同,收據不同,查詢方式不同。
1.郵寄方式不同。
掛號信必須投遞到郵局的業務窗口,而普通信件則投遞到郵筒。
2.不同的收據
掛號信符合掛號信要求,郵局給回執;壹般來說,信件是沒有收據的。
3.不同的查詢方式。
掛號信未收到時,可持回執到原郵局辦理查詢手續;壹般信件不接受詢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或者郵寄送達。郵寄送達的,以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