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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助理和法院的行政人員有什麽區別?

法官助理,協助審判的專職司法人員。他們在法官的監督下工作,協助法官進行法律研究、起草法律文件以及與案件準備和案件管理有關的其他工作。

行政人員的職責是:

負責日常辦公系統的維護和管理。負責辦公室所有部門的辦公後勤支持。負責所有辦公室人員(部門)的日常考勤。在公司成立人力資源部之前,建立初步的人事管理制度,履行人事管理職責。處理公司的對外接待工作。組織公司內部定期和不定期的集體活動。協助總經理處理外部行政事務。根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處理其他相關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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