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文字面上講,“撤回”就是撤回,“取消”就是取消。關於這壹點,我們也可以比較壹下合同法中要約的撤回和撤銷。雖然執行中的撤回和撤銷並不完全相同,但足以說明這兩個概念在法律意義上是不同的。
第二,兩者的法律後果不同:
撤回執行申請的,不影響當事人的實體權利,只是這壹執行程序不再繼續,申請人有權再次申請執行;
撤銷執行申請意味著當事人完全放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法院將終結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第三,兩份裁決的內容不同:
撤回申請的,法院應當裁定準許申請人撤回執行申請,並告知當事人有權再次申請執行;申請執行被撤銷的,法院應當裁定終結案件。
參考資料:
中國法院網-執行程序中撤銷申請和撤回申請的區別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