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院壹般可以在六個月左右完成對債務人財產的拍賣。拍賣是專門從事拍賣的拍賣行接受物主的委托,按照壹定的章程和規則,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向買受人展示待拍賣的物品,公開競價,最後拍賣人將物品賣給出價最高的買受人的壹種現貨交易方式。法院執行期間,拍賣房屋沒有明確的期限。按照慣例,壹般半年左右就能完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兩年。申請中止或者中斷執行時效的,適用法律關於訴訟時效中止或者中斷的有關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後壹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每壹履行期的最後壹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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