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部門規章適用於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
法律、法規、規章或條例的適用範圍包括兩個方面:壹是地理範圍,二是責任範圍。
地域範圍,即法律適用的空間範圍,如國家、地方、國內或國外;另壹種是責任範圍,即管轄具體事務的領域,如勞工、民生、經濟或刑事方面等等。
其實妳說的這個部門和全國並不沖突:全國是壹個地理範圍,而部門是壹個責任範圍。兩者可以結合:國務院各部委出臺的規定在全國通用,但只限於部委範圍內,比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規定,可以在壹個省的人社廳、壹個市的人社局甚至壹個街道保安辦執行,但某個地區的計生辦因為職責不同,不需要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