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售的槍支是以火藥、壓縮氣體為動力,以管狀器具發射子彈、金屬彈丸或者其他物質,足以致人傷亡、昏迷的各類槍支,則涉嫌構成非法買賣槍支罪,依法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二十五條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是指違反國家有關槍支、彈藥、爆炸物管理的法律、法規,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