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標準是指各種防洪保護對象或工程本身所要求的防洪標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第三條防洪工程設施建設應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防洪費用按照政府投入與受益者合理承擔相結合的原則籌集。
第四條開發、利用和保護水資源應當服從防洪的統籌安排,實行興利與除害相結合的原則。
河湖治理和防洪工程設施建設應當符合流域綜合規劃,並與流域水資源綜合開發相結合。
本法所稱綜合規劃,是指開發利用水資源和防治水害的綜合規劃。
第五條防洪工作按照流域或者區域實行統壹規劃、分級實施和流域管理與行政區域管理相結合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