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1,去房管局查封被執行人的產權;2.委托評估公司對房屋價值進行評估;3、評估結果出來後,根據評估值,確定拍賣底價;4.委托拍賣公司拍賣房屋。拍賣活動由拍賣公司組織實施;5.如果拍賣完成,法院會做出裁定,確定拍賣結果的法律效力,以此類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第四十五條拍賣人應當在拍賣日前七日發布拍賣公告。
第五十二條拍賣成交後,買受人和拍賣人應當簽署成交確認書。
第五十五條拍賣標的依法需要辦理證照變更、產權轉移等手續的,委托人、買受人應當持拍賣人出具的成交證明及相關材料到有關管理機關辦理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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