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糾紛仲裁的程序如下:1。根據簽訂的仲裁協議,確定仲裁委員會;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並提交仲裁申請書和仲裁協議;3.仲裁委員會受理後會通知妳。《仲裁法》第十六條規定,仲裁協議包括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和在爭議發生前或者發生後以其他書面形式達成的仲裁協議。仲裁協議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壹)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項;(3)選定仲裁委員會。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其副本。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五條* * *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壹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