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其財產無償贈與受贈人,受贈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九百八十五條受益人無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受益人返還所取得的利益,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壹)履行道德義務的給付;(二)債務到期前的清算;(三)明知沒有支付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