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產贈與合同是單向自由合同。贈與人自願承擔將不動產贈與對方的義務,不享有對等權,受贈人享有接受對方贈與不動產的權利,不承擔相應的義務。
(2)房地產贈與合同是壹種實踐合同。只有在贈與人實際將不動產交付給受贈人,受贈人接受贈與的不動產後,不動產贈與合同才生效。房地產贈與合同壹旦生效,贈與人不得撤回贈與。
(3)房地產贈與合同是必備合同。房地產贈與合同應當依法采用書面形式,雙方當事人應當達成協議,訂立書面合同;其次,贈與合同要經過公證處公證(如果是涉外房產贈與,還必須經過公證);最後,不動產的贈與和不動產的買賣壹樣,應當按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規定進行登記,否則贈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