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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只收房租不簽合同。

法律分析:房東只收租金不簽合同,不保證承租人的利益,但也需要看之前的租賃合同,按照約定去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房屋的,原租賃合同有效。但此時房東可以行使撤銷權,請求收回房屋或房東追認或默許轉租,租賃合同仍然有效。只有第三人給租賃物造成損失,承租人才承擔賠償責任,這主要是基於合同的相對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壹十九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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