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房屋產權歸屬有哪些法律規定?

房屋產權歸屬有哪些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依法登記後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可以不登記。

依法應當登記的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壹十條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實行不動產統壹登記制度。統壹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方式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二百壹十壹條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登記事項的不同,提供權屬證書、房地產界址和面積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

  • 上一篇:讀法律碩士期間可以考律師執照嗎?
  • 下一篇:根據國安法,什麽決定全國動員或地方動員?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