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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有安全隱患的房子合法嗎?

有安全隱患的房屋不能出租。出租人出租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承租人因房屋存在安全隱患,有權隨時解除合同;房屋出租後,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因房屋存在隱患造成損失的,出租人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商品房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房屋不得出租:

(壹)違法建築;

(二)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三)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四)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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