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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建築的處罰依據

法律分析:未經批準建房的處罰依據如下:1。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2、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多占非法占用的土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標準的,按非法占用土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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