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公司員工因其過錯給承租人造成損失,承租人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擔責任。中介公司作為用人單位,不得以員工個人責任為由推卸責任,自然中介公司也不能聲稱自己辭退了員工而推卸責任。
(2)因中介的過錯給承租人造成的損失。
如果中介機構故意提供虛假信息,實施違法行為,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那麽中介機構應當承擔民事或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中介機構應當予以賠償。中介機構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有欺詐行為的,承租人可以要求中介機構雙倍賠償。
法律依據
合同法
第四百二十五條行紀人應當向委托人如實報告與訂立合同有關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