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前應進行設計交底,並查看施工現場,了解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
2、每道工序、每項分項工程都應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
3.施工過程中,禁止損壞房屋原有的保溫設施;嚴禁損壞鋼筋;嚴禁超載堆放物品;嚴禁在預制混凝土空心樓板上鉆孔和安裝預埋件。
4.施工期間,禁止擅自改變建築主體。承重結構或者改變房間的主要功能;嚴禁擅自拆改燃氣、供熱、通訊等配套設施。
5.管道和設備工程的安裝調試應在裝飾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須同步的應在飾面層施工前完成。裝修工程不得影響管道和設備的使用和維護。涉及燃氣管道的裝修工程必須符合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
6.施工人員應遵守有關施工安全、勞動保護、防火和氣體保護的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