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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改變土地用途的表現形式和法律責任有哪些?

(1)違法改變土地用途的主要表現:

(1)不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二)擅自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

(三)擅自改變臨時用地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

(2)非法改變土地用途的法律責任(限於使用國有土地):

(1)責令退還土地。

2處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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