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沒有明確人數,非法集會有以下三種形式:壹是沒有合法申請舉行集會、遊行、示威;或者申請不被批準;或者不按主管機關許可的起止時間、地點、路線行駛。二是拒不服從解散命令。三是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只有滿足這三個條件,才能構成非法集會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條未依法申請或者未經許可,舉行集會、遊行、示威,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對集會、遊行、示威的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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