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五十三條* * *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約定在壹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證券。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十壹條* * *公開發行股票,必須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發行人必須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提交《公司法》規定的申請文件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有關文件。
發行公司債券,必須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報國務院授權審批的部門審批。發行人必須向國務院授權部門提交《公司法》規定的申請文件和國務院授權部門規定的有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