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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法學(非法學)學生的就業與考試

1.根據去年發布的政策(老人老辦法不要求老人是法律書),可以報考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原司法考試)。關註司法部通知,每年5月或6月報名。報考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只需要有學士學位證書,不考是否在讀研究生。所以,想申請就可以申請。

2.學歷不是用人單位承認或否認的問題,而是他們重視和鄙視的問題,至少對於私企是這樣的。即使考公務員,也要註意職位要求,有的明確要求“全日制”。即使沒有“全日制”的要求,大家也清楚妳的在職學歷有沒有分量。唯壹可能起到積極作用的是:宣傳,只要不要求寫清楚是全日制還是在職教育,什麽都不用寫。如果不這樣寫,可能會和真正的全職工作混淆。就打個擦邊球,利用推廣。僅此而已。

對了,妳所謂的“分”是幹什麽用的?如果妳覺得別人“出軌”,妳也沒必要給他們。為什麽說得這麽直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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