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要看停止供電的原因,是否是因為欠費逾期超過規定日期。
如果停電只是晚了幾天,這是違反規定的:
《供用電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逾期不繳納電費的,供電企業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電費總額千分之壹至千分之三的違約金,具體比例由雙方在合同中約定;自逾期之日起超過30日仍未繳納電費的,供電企業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停止供電。根據該條規定,當用電用戶逾期不交電費,即欠費時,供電企業不能立即停止供電,只能在用電用戶欠費滿30日後,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切斷電源。
希望能幫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