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就是去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建設項目在異地的,需要先在公司註冊地開具營業執照證明,再在項目所在地開具發票。
法律依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訂立書面合同後7日內,中標人應當將合同送項目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如果不備案,合同仍然有效,但如果出現糾紛,就會增加要承擔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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