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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不是法律主體。

法律分析:不會,子公司是獨立法人,可以獨立承擔責任和出行權。分公司沒有獨立法人資格,責任由總公司承擔,沒有資格承擔責任和出行權。

總公司是相對於分公司而言的,分公司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沒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也就是說,總公司是法律主體,分公司不是。子公司是相對於母公司而言的,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東,具有獨立的法律人格,即子公司是法律主體;法律主體必須是會計主體,會計主體不壹定是法律主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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