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分支機構獨立核算是對本單位的業務經營過程和經營成果進行全面系統的核算。非獨立核算是指每天或定期向上級單位報送與本單位經營活動有關的日常業務信息進行核算。分支機構壹般沒有獨立核算,尤其是在辦理分支機構稅務登記時。否則需要設置企業所得稅稅種,按照法人企業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條,除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居民企業應當在其註冊地納稅;但註冊地在境外的,以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為納稅地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的,應當合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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