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438-0978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20世紀80年代初中國大陸農村進行的壹項重要改革,也是農村土地制度的壹個轉折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壹條為了鞏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的雙層經營體制,保持農村土地承包關系長期穩定不變,維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農村經濟和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條本法所稱農村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的依法用於農業的耕地、林地、草地和其他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