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數據:
當年司法考試分為客觀考試和主觀考試。客觀題每張紙150分,主觀題180分。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具體考試時間和相關安排將在考試舉行前三個月向社會公布。
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分數核查書面申請。港澳考區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向原報名機構提出分數核查書面申請。居住在臺灣省地區的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可在臺北提出書面成績轉移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