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只把財產給兒子而不給女兒壹般是違法的,但是公民可以立遺囑指定他們的個人財產由壹個或多個法定繼承人繼承。父母可以處分父母名下的財產,子女不得幹涉。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壹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立遺囑依照本法的規定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指定個人財產由壹個或者多個法定繼承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捐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