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57條
暴力幹涉婚姻自由罪暴力幹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壹次犯罪只有在被告知的情況下才會被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42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通過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配偶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和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