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暫時不能償還債務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而拒絕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強制償還。"
其實債務人無力償還有兩種不同的情況:1和暫時無力償還。如果是這種情況,可以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2、永久無力償還。永久無法清償的,只能以債務人個人現有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