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法律文件的附則主要規定了文件的生效時間和解釋權、修改權的歸屬。比如這個制度從xx年xx月xx日開始實行。從立法實踐來看,那些不宜列入總則和分則的內容,放在附則中。法律的附件不同於法律的附件。它雖然位於法律法規的末尾,但屬於法律法規的組成部分,與法律法規的其他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屬於法律規定以外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