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壹千零八十三條男女離婚後自願恢復婚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登記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