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條件:
(1)遵守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2、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大專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後,從事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10年。
(2)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學歷,學士學位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後,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的工作滿五年。
(三)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後,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的工作滿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