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駛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不準倒車、逆行、調頭或越過中央分隔帶;不準試車和學習駕駛機動車;在坡道、加速車道或者減速車道上不得超車或者停車;禁止在超車道騎行、壓車道分割線、連續行駛;右側不準超車;除遇到障礙、故障等必須停車的情況外,不得隨意停車、站人或者裝卸貨物;除駛入或駛出緊急停車區和路肩外,不得在緊急停車區和路肩內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