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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印章的法律效力

個人印章經公安機關備案或簽字人認可,即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各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法律依據:《民法典》第490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各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

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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