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詐騙團夥從業人員的定罪,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關於詐騙罪的規定,結合該從業人員在同壹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分為主犯、從犯、脅從犯。對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被脅迫的共犯承擔的責任最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七條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