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條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個人所得範圍:
(八)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合夥企業財產份額、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第七條股票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辦法,由國務院另行制定,報NPC常務委員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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