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項a,審批制8個月,備案制9個月;選項C,企業進行與資產評估相對應的經濟活動時,當交易價格低於評估結果的90%時,應當中止交易,並在征得原經濟活動審批機構同意後繼續進行;選項D,對涉及多個國有股東的企業進行資產評估,可以由國有股份的最大股東根據其產權情況進行審批或備案。國有股股東持股比例相同的,可由其中壹方按其產權辦理核準或備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