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是法律規範規定的不以當事人意誌為轉移而引起法律關系的形成、變更或消滅的客觀事實。法律事件可以分為社會事件和自然事件。社會事件包括政變、示威遊行、戰爭等。自然事件包括自然災害、人的自然生滅等。
2.法律行為:以意思表示為要件,根據意思表示的內容產生法律效力的行為。
能夠產生法律效力並產生壹定法律效果的人的行為。
以某種司法效果為要素的法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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