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行為人明知對方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而與之發生性關系,不論幼女是否自願,以強奸罪定罪處罰;行為人不知道對方是不滿14周歲的幼女,雙方自願發生性關系,未造成嚴重後果。情節明顯輕微的,不認為是犯罪。
(空)促進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
堅持全民普法守法的長期基礎性工作,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引導全民自覺守法、想辦法解決問題、依靠法律。堅持把領導幹部帶頭學法守法作為樹立法治意識的關鍵,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
加強公民道德建設,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增強法治道德基礎,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