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好,壹般來說是有法律約束力的。壹般來說,合同只要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就是有效的。沒有蓋章只是程序問題,但沒有蓋章不能否定合同本身的效力。除非特別說明,比如沒有蓋章的合同無效,或者沒有公司蓋章的合同無效。在交易活動中,“簽字蓋章”是很多法律的基本要求。我國《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但是對於合同的蓋章以及如何蓋章都沒有規定。同時,合同法中的合同蓋章問題主要規定在合同的訂立上,給人的感覺是合同蓋章與否只與合同的成立有關,與合同的效力無關。事實上,合同效力的確認是以合同的成立為前提的。因此,合同蓋章問題直接關系到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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