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違反軍婚罪,是指明知是配偶而與現役軍人同居或者結婚的行為。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關系脅迫強奸軍人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奸罪)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