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地力補貼的支付標準為稅區內種植壹季作物每畝105元,稅區內種植雙季稻每畝175元,稅區外種植雙季稻每畝70元。
發放耕地地力補貼有什麽要求?
發放耕地地力補貼的要求主要包括:享受補貼的農民應當確保耕地不拋荒、土壤肥力不降低。壹是將已作為畜牧水產養殖場、林地、糧田的耕地轉為保護性農用地和非農征(占)用耕地,對已撂荒多年、占補平衡“補”的耕地不再補助;二是引導和加強農業生態資源保護,積極提高土壤肥力,鼓勵種植綠肥、施用有機肥、稭稈還田而不是露天焚燒。
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采取財政“壹卡通”方式直接補貼到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