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20天。
(二)500萬元-2000萬元
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30天。
(三)2000萬元-5000萬元
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45天。
(四)5000萬元以上。
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60天。
建設工程竣工總結應在最終單項工程竣工結算審核確認後15天內匯總,並在送發包人後30天內完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條包括工程範圍、工期、中間工程的起止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設備供應責任、調撥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期限、雙方相互配合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