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合同不禁止發包人向承包人收取定金,發包人和承包人可以協商是否收取定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條_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壹百四十二條第壹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
以兩種以上文字訂立的合同文本,其協議具有同等效力的,各文本中使用的詞語應當具有相同的含義。如果各文本中使用的詞語和表述不壹致,應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和誠實信用原則進行解釋。